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我部组织编制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8352.6-2016)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指定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 余同柱 电话:(010)65645581 传真:(010)65645587 邮箱:jidongche@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赵海光 电话:(010)84933997 邮箱:zhaohg@vecc.or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 邮编:100012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8352.6-2016)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3.《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8352.6-2016)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5年1月22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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