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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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
发布日期 2023-11-30
实施日期 2023-11-30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河北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2023年11月30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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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pdf 【0.34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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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2023年11月30日)
核心目标
以科技创新引领京津冀高质量发展,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推动京津冀成为全国自主创新和原始创新的重要源头及高质量发展动力源。
重点内容
1. 总体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
坚持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推动创新链、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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