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本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现有检测线升级优化环保检测联网服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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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沪环气[2019]85号
发布日期 2019-04-18
实施日期 2019-04-18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上海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市环境监测中心,各排放检验机构:
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18年9月27日发布了《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和《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两项国家标准,要求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为做好新标准贯标实施工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分类管理、平稳过渡”的原则,现就本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现有检测线升级改造,优化环保检测联网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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