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八届]第四十三号
发布日期
2023-07-26
实施日期
2023-09-01
起草单位
无
适用区域
山东省泰安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泰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23年6月27日经泰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7月26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7月26日
原文附件
泰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pdf
【0.55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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