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 2020(标准 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上海市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科技成果评价研究院、中国科技评估与成果管理研究会、上海大学、上海质量管理科学研究院同济大学、上海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福奇韩军、张春国、董红霞、池长昀.孟祥生、严彪、颜明峰、卫丙戊、黄丽宏、李国珍、李国军、赵广州、李文荣宋延军、沈玲、李淋、韩启然、高原、余文璨、王海青。
本文件规定了科技评价服务的原则、服务主体要求、服务流程、服务质量与持续改进等。 本文件适用于从事科技评价服务的机构及人员对科技活动、科技成果及其有关行为和要索所开展的专业化评价与咨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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