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贵州省气象局提出。 本标准由贵州省大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州省气候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霄、龙俐、田鹏举、于俊伟、张东海、段莹、丁立国、李忠燕。
本标准规定了贵州省农村宅基地建设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内容和要求、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方法及等级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贵州以村为单位的村庄选址、规划和建设时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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