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附件
江苏省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办法(试行).pdf
【0.20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江苏省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概览
基本信息
• 文号:苏环监理〔2000〕13 号
• 施行日期:2000年3月31日
• 适用范围: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单位和个人拥有的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和监督管理。
核心内容
1. 污染防治设施定义
• 包括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处理设施及配套监控装置(如流量计、在线监测仪等)。
2. 监管职责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