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绥中、昌图县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我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现将《辽宁省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实施办法》、《辽宁省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发放与管理暂行办法》及《辽宁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 辽宁省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实施办法 2. 辽宁省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发放与管理暂行办法 3. 辽宁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暂行办法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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