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 GB/T1.1- 20Og给 出的规则起草 。 本标准由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 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山 西省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袁 进、王浩、张晶、郑毅、马浩波、田雄超。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的术语和定义、分级和限值、监测、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地区 ,设 计 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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