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牵头组织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为: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大学环境污染防治研究所、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安吉县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金华市金东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三门县农村工作办公室、金华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为:覃雅芳、孔朝阳、刘彦林、吴伟祥、邵晨曲、郑勤、应珊婷、王昊书、喻凯。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垃圾的术语和定义,分类类别,以及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长效管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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