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瑞科(廊坊)能源装备集成有限公司、天津佰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港华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市益斯达燃气设备有限公司、优普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温州蓝天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久环给排水燃气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新亚低温科技有限公司、昆仑能源有限公司、湖州三井低温设备有限公司、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陕西首创天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无锡輝腾科技有限公司、淄博博山绿源燃气设备有限公司、无锡欧谱纳燃气轮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燃哈工大燃气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国化集团有限公司、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洪林、王启、黄吉、陈福洋、潘自登、应援农、陈兴文、张昀、吴晨、常保平、张笑波、刘金岚、吴波,郑安力、杨罗、袁亮,俞军、翟鲁涛、徐毅、冯志明、聂廷哲、黄德玺、尹祥、张梦婷、胡敬。
本文件规定了液化天然气(LNG)加液装置的分类、代号和型号、结构和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质量证明文件、标志、包装和运输。 本文件适用于在城镇液化天然气供应站、汽车加气站等场站内使用的液化天然气(LNG)加液装置(以T下简称“加液装置”)。 城镇液化天然气供应站内使用的液化天然气(LNG)装埘装置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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