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科悦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哲、穗贤杰、丁娜、马南、王赛丹、刘驰、韩舒伊、程旭、申宇、刘克伦、刘德杰、史利涛、王善明、曹秀丽、王磊、王奇、胡伟、蔺小刚、彭新华。 本标准由河南省人民政府2020年5月13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工业涂装工序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以及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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