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

浏览次数:2,347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部令与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公告2020年第53号
发布日期 2020-11-24
实施日期 2021-01-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于2020年4月29日,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固体废物进口管理的修订内容,做好相关衔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pdf 【0.25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的公告概览
核心内容:
全面禁止固体废物进口(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禁止任何形式的境外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或处置。
许可证管理生态环境部停止审批限制进口类固体废物许可证,2020年已发放的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失效。
特殊监管区域规定:
海关特殊监管区/保税区内未出境的固体废物按国内规定管理;需出区处置的,需向地方行政部门办理手续(海关不再验核批件)。
区外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关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46号 (匹配度 0.781)
  • 关于规范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2020年第78号 (匹配度 0.775)
  • 《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生效公告 公告2017年第38号 (匹配度 0.737)
猜你喜欢
  • 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 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2.4-2009
  • 《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及修改单 HJ482-2009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HJ2.3-2018
广告资讯
评论 9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