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印发《江苏省冶金等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要点(试行)》的通知

浏览次数:338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苏应急[2021]41号
发布日期 2021-02-02
实施日期 2021-02-02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江苏省苏州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区)应急局:
现将《关于印发〈江苏省冶金等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要点(试行)〉的通知》(苏应急函〔2021〕14号)转发你们,并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的《苏州市工矿企业使用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整治要求(试行)》(附件2)和《苏州市高岭土矿山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要求(试行)》(附件3)一并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实际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迅速传达文件精神。各地要将本通知迅速传达至辖区各相关企事业单位,认真督促指导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人员认真学习准确掌握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要点和整治要求,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状况,切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强化宣传培训工作。各地和有关企业要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安全宣传和培训活动,普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要点知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带头学,组织一线员工深入学,使其真正具备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
三、强化执法监督工作。各地要认真按照省市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方案部署,对照治理要点狠抓落实,突出整治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执法工作,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格处置,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督促整改闭环,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风险可控、形势向好。
附件:1.关于印发《江苏省冶金等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要点(试行)》的通知
2.苏州市工矿企业使用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整治要求(试行)
3.苏州市高岭土矿山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要求(试行)
苏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2月2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转发关于印发《江苏省冶金等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要点(试行)》的通知.pdf 【0.20 M】 下载  |  查看
关于印发《江苏省冶金等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要点(试行)》的通知.pdf 【6.47 M】 下载  |  查看
附件2.苏州市工矿企业使用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整治要求(试行.pdf 【0.18 M】 下载  |  查看
附件3.苏州市高岭土矿山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要求(试行).pdf 【0.30 M】 下载  |  查看
相关推荐
  •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反“三违”行动指南(试行) 鲁应急发[2019]73号(2) (匹配度 0.513)
  •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源头治理要素管理指南(试行) 鲁应急发[2019]73号(1) (匹配度 0.504)
  • 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规定 (匹配度 0.500)
猜你喜欢
  • 关于启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的通知 环办环评函[2020]711号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部令第16号
  •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836-2017
  •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
  • 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 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