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上海市应急管理局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上海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文华、谷文龙、张温福、陈石灵、张宏奎、郁迅。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危险化学晶晶类和单品的编码数据与格式、加密方式以及二维码和UHF RFID的承载方式。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危险化学晶企业在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过程中对于危险化学晶晶类和单品的标识,在运输和处置时起辅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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