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生态环境局: 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以来,各地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全省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大幅提升,废铅蓄电池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 号)《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66 号)《关于铅蓄电池生产企业收集和跨区域转移制度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复函》(环办固体函〔2022〕499 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继续开展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
暂无相关说明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