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building materials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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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标准导则-地方标准
文件编号 DB37/2373-2018
发布日期 2018-07-03
实施日期 2019-01-01
适用区域 山东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13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本次修订主要内容:
——增加了全省大气污染物分区排放控制要求;
——扩充了玻璃工业和陶瓷工业适用范围;
——增加了石灰工业、耐火材料、陶粒和墙板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调整了部分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
——调整了陶瓷工业炉窑、砖瓦工业炉窑和玻璃工业熔窑的基准氧含量;
——明确了达标判定方法。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环境规划研究院、济南大学、临沂市环境监测站。
主要起草人:史会剑、刘忠林、闫良国、王宝琳、王琦、苏志慧。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东省水泥、石灰、玻璃、陶瓷、砖瓦、陶粒、墙板、非金属矿、建筑石材、耐火材料等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和监测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有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现有水泥、石灰、玻璃、陶瓷、砖瓦、陶粒、墙板、非金属矿、建筑石材、耐火材料等建材工业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利用水泥生产设施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同时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2373-2018.pdf 【0.31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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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2373•2018》是山东省针对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一套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和控制该行业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以下是对该标准文本内容的分析:
1. 标准修订历史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13年,2018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
2. 修订主要内容
增加了全省大气污染物分区排放控制要求
扩充了玻璃工业和陶瓷工业适用范围
增加了石灰工业、耐火材料、陶粒和墙板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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