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 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进行编写。 本文件由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提出,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利杰、赵玮、张庆、陈成、王沛、王向阳。
本文件规定了检验检测机构离开实验室到现场检验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己获得或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在离开实验室到现场进行检验I作的控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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