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提出。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M/TC 02)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勘察设计协会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内蒙古工业大学、鄂尔多斯市消防救援支队、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消防技术服务中心、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内蒙古序安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城市更新研究发展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于利群、武清华、景慧萍、冯宇波、郭兴、李苗、张连勇、张利民、刘霄飞、何燕飞、谭建国、闫瑞芬、潘瑞。
本文件规定了煤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组织及职责、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日常消防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承包商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标志管理、生产工艺火灾风险管理、火灾处置管理、消防安全评估等方面的要求和措施。 本文件适用于煤化工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可按照本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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