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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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鲁环发[2019]149号
发布日期 2019-12-27
实施日期 2019-12-27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山东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现将《山东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省生态环境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财政厅 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12月27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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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山东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概览
总体要求
实施范围涵盖长流程、短流程钢铁企业及非高炉炼铁企业,包括铁合金、铸造用生铁企业的相关工序。
主要目标
• 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全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产能转移企业需在2020年11月1日前完成改造或新项目达标。
济南市打造全过程超低排放示范工程
指标要求
有组织排放烧结机头等关键环节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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