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归口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兰州市环境能摞交易中心、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兰州市物价局。
本标准规定了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流程和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甘肃省行政区域内排污权有偿使用,包括政府与企业间、企业与企业间的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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