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河北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水土保持工作总站、承德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承德北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等。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田卫堂、贾立海、韩树军、杨佳栋、侯克、田素平、毛新宇、张子元、龚振兴、刁玉静、时秀梅、刘刚、张建国、刘桂莲、丁鑫、刘克军、倪广勇、王海生、高立川、王海军、董超、王向南、张大力。
本文件规定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的指标体系、合格标准和评定办法。 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范围内实施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单元工程的质量验收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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