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规范我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的技术审查工作,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 2.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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