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的规定编制。 本标准由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控中心、苏州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局、江苏省标准化研究院、江苏梦兰神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春银、黎刚、刘建青、寇晓芳、许萌君、刘珏、陈媛、徐洁、程新华、陈晓龙。
本标准规定了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的系统结构、协议层次、通讯协议。 本标准适用于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中自动监控设备和监控中心之间的数据交换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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