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的责任认定,保障我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工作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暂行办法》等规定,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制定了《安徽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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