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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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穗环[2023]12号
发布日期 2023-02-03
实施日期 2023-02-03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广东省广州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处室,各分局,监测站,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我市废铅蓄电池收集行为,结合《关于继续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0〕726号)、《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66号)、《关于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复函》(环办固体函〔2022〕499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编制了《广州市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过程若有疑问,请径向固辐处反映。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3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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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广州市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建设试点工作方案.pdf 【0.35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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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广州市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概览
核心目标
规范废铅蓄电池收集行为,建立收集网络体系,提高规范收集处理率,防范环境风险。
试点期限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12月31日。
试点内容
1. 电池分类
Ⅰ类:未破损的密封式免维护电池。
Ⅱ类:开口式或破损的密封式电池,需专用容器存放。
2. 试点单位范围
持证废铅蓄电池收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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