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准格尔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准格尔旗市场监管检验检测信息中心、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鄂尔多斯市检验检测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本文件规定了校园食堂食品快速检测室的通用、人员、设施和环境条件、设备、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采样、样品保存和处置、快检操作、确保结果有效性、检测结论、信息公布和管理体系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各类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快速检测室的运行与管理。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