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Integrate emission standards of air pollutants

浏览次数:57,116
文件分类 标准导则-地方标准
文件编号 DB31/933-2015
发布日期 2015-11-30
实施日期 2015-12-01
适用区域 上海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控制本市大气污染物排放,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引导工业企业生产工艺优化和污染源废气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与监督实施等要求。

国家或地方已发布针对行业、通用工艺或设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 或者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 应执行相应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规定;其他污染源执行本标准。国家或地方排放未规定的项目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实施后,本市另行发布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按其适用范围执行,不再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是本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要求严于本标准时,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执行。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为规范性目录,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化工环境监测站、上海市松江区环境监测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修光利,宋钊,刘红,邬坚平,纪建,王芳芳,李冰清,王向明,何效初,应诚威,李锦菊。

本标准由上海市人民政府2015年11月10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解释。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市固定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与监督实施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污染源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pdf 【1.18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是上海市为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而制定的地方标准。该标准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和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于2015年11月30日发布,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
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
1. 适用范围适用于现有污染源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1/1025-2016 (匹配度 0.813)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2376-2019 (匹配度 0.792)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31/199-2018 (匹配度 0.786)
猜你喜欢
  • 关于启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的通知 环办环评函[2020]711号
  •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166-2004
  •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 《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及修改单 HJ482-2009
  •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549-2016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术语
收起
  • 丙烯酸酯类
  • 污染物控制设施
  • 真实蒸气压
  • 排气筒高度
  • 标准状态
  • 苯系物
  • 乙酸酯类
  • 污染物控制设施总去除效率
  • 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 厂区内大气污染物监控点
  • 污染源
  • 非甲烷总烃
  • 厂区内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
  •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 初始排放量
  • 现有污染源
  • 厂界
  • 挥发性有机液体
  • 挥发性有机物
  • 密闭排气系统
  • 二噁英类
  • 新建污染源
  • 氯苯类
  • 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
附录
收起
  • 附录A(规范性附录)固定源大气污染物名录及有组织排放限值
  • 附录B(规范性附录)等效排气筒有关参数计算方法
  • 附录C(规范性附录)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要求
  • 附录D(资料性附录)企业建立污染物排放和控制台帐的基本要求
  • 附录E(规范性附录)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系物的测定 气袋采样-气相色谱法
  • 附录F(规范性附录)废气中二噁英类和多氯联苯毒性当量浓度(TEQ)计算公式
  • 附录G(规范性附录)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袋采样—气相色谱法
  • 附录H(规范性附录)环境空气 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引用文件
收起
  • GB/T15432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 GB/T15439 环境空气苯并[a]芘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
  • GB/T15501 空气质量硝基苯类(一硝基和二硝基化合物)的测定锌还原-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 GB/T15502 空气质量苯胺类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 GB/T15516 空气质量甲醛的测定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 GB/T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 GB/T8017 石油产品蒸气压的测定雷德法
  • 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 GB9801 空气质量一氧化碳的测定非分散红外法
  • GBZ2 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 HJ/T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 HJ/T2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
  • HJ/T2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氰化氢的测定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
  • HJ/T2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铬酸雾的测定二苯基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 HJ/T30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气的测定甲基橙分光光度法
  • HJ/T31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光气的测定苯胺紫外分光光度法
  • HJ/T3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酚类化合物的测定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 HJ/T3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甲醇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 HJ/T34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乙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 HJ/T35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乙醛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 HJ/T3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丙烯醛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 HJ/T3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丙烯腈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 HJ/T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 HJ/T3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 HJ/T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 HJ/T398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
  • HJ/T40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苯并(a)芘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 HJ/T41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石棉尘的测定镜检法
  • HJ/T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
  • HJ/T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 HJ/T44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一氧化碳的测定非色散红外吸收法
  • HJ/T45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沥青烟的测定重量法
  • HJ/T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 HJ/T5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碘量法
  • HJ/T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 HJ/T63.1 大气固定污染源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HJ/T63.2 大气固定污染源镍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HJ/T63.3 大气固定污染源镍的测定丁二酮肟-正丁醇萃取分光光度法
  • HJ/T64.1 大气固定污染源镉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HJ/T64.2 大气固定污染源镉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HJ/T64.3 大气固定污染源镉的测定对-偶氮苯重氮氨基偶氮苯磺酸分光光度法
  • HJ/T65 大气固定污染源锡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HJ/T67 大气固定污染源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
  • HJ/T68 大气固定污染源苯胺类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 HJ/T7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 HJ479 环境空气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 HJ480 环境空气氟化物的测定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 HJ482 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 HJ539 环境空气铅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
  • HJ540 环境空气和废气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暂行)
  • HJ542 环境空气汞的测定巯基棉富集-冷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暂行)
  • HJ543 固定污染源废气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HJ544 固定污染源废气硫酸雾的测定离子色谱法(暂行)
  • HJ547 固定污染源废气氯气的测定碘量法(暂行)
  • HJ548 固定污染源废气氯化氢的测定硝酸银容量法(暂行)
  • HJ549 环境空气和废气氯化氢的测定离子色谱法(暂行)
  • HJ583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
  • HJ584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 HJ629 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 HJ638 环境空气酚类化合物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 HJ644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 HJ645 环境空气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 HJ646 环境空气和废气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 HJ647 环境空气和废气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 HJ657 空气和废气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 HJ675 固定污染源排气氮氧化物的测定酸碱滴定法
  • HJ683 空气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 HJ684 固定污染源废气铍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HJ685 固定污染源废气铅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HJ688 固定污染源废气氟化氢的测定离子色谱法(暂行)
  • HJ691 环境空气半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
  • HJ692 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 HJ693 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 HJ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
  • HJ734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 HJ738 环境空气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 HJ739 环境空气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 HJ759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
  • HJ77.2 环境空气和废气二噁英类的测定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 沪环保防[2014]327号 化工装置开停工和检维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程(试行)
  • 沪环保防〔2014〕327号 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泄漏检测与修复)规程(试行)
  • 环发(2000)38号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