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环评审批效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厅组织制定了《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2025年版)》,现予印发。本程序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2022年版)》同时废止。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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