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化工经济技术发展中心、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远海运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大连理工大学土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泰化工物流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网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大塔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石化能源产业局、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安全环保局、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赛飞特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挺、马从越、任芳、冯媛媛、孙丽丽、陶纪斌、赵亚萍、栾智俊、黄建、陈准、孙浩翔、张剑、祝岳标、刘守勇、高岗、曾晓飞、牛宏、李卫平、张彬、单田清、崔志远、周军、刘立彬、张国良、石旭、李迪。
本文件规定了化工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的总体要求、选址、总体布置、公用工程、安全、消防、环境保护和信息化的建设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化工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改建或扩建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参照使用。 本文件不适用于载有爆炸品、急性毒性类别 1(剧毒)物质、感染性物质和放射性物质的车辆停车场,以及企业内部附属建设的停车场。 注:“爆炸品、感染性物质和放射性物质”采用了 GB 6944的分类方法;“急性毒性类别 1(剧毒)物质”采用了 GB 30000系列的分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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