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进行起草。
本标准DB50/T 725-2016《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与DB50/T 723-2016《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DB50/T 724-2016《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验收评估技术导则》、DB50/T 722-2016《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环境监理技术导则》共同构成支撑场地治理修复活动的系列地方标准。
本标准由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观林、周在江、张朝、李发生、任利、徐凤、颜增光、王东、陈刚才、周利强、徐猛、罗程钟、张琢、杨柳岸、汪军。
本标准规定了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的程序、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元素污染场地、致病性生物污染场地、农用地的风险评估以及基于保护生态环境的风险评估工作。
AI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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