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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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部令与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环办环评[2020]36号
发布日期 2020-12-30
实施日期 2020-12-30
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严格控制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确保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要求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区域削减措施落实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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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pdf 【0.39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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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是一份由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的文件,旨在通过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的区域削减措施得到有效执行,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以下是对该通知内容的分析:
1. 目的和依据
通知的目的是为了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严格控制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
依据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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