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洋浦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各分支海事局,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推动落实铅蓄电池生产企业生产者责任延伸制,规范我省废铅蓄电池收集转移管理,根据《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现印发,请遵照实施。 请自愿申请开展试点工作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单位试点申请报告报送省生态环境厅。 联系人: 省生态环境厅:陈曦 电话(传真):0898-65853662 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钱益斌 电话(传真):0898-66705009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海南省公安厅 海南海事局 2019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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