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0.24 M】
下载
|
查看
重点排污单位实施自动监控条件要求.pdf
【0.18 M】
下载
|
查看
2020年新增水、气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工作计划表.pdf
【0.17 M】
下载
|
查看
污染源自动监控值守规则及工作流程.pdf
【0.26 M】
下载
|
查看
污染源自动监控超标(异常)预警督办处置工作流程.pdf
【0.14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广东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工作通知概览
核心内容:
1. 联动机制
• 要求各地建立监控值守与现场执法联动机制,专人负责自动监控管理,定期检查设备运行和数据有效性。
2. 安装联网
• 6月20日前报送新增重点排污单位监控安装计划,9月底前完成安装联网,12月底前提交年度总结。
3. 四级值守
• 建立企业•县•市•省四级监控值守机制,明确数据补录、审核流程(附件3),确保数据完整性。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