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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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23-07-31
实施日期 2023-09-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内蒙古自治区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
(2023年7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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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概览
核心目标
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构建全域生态安全格局,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重点领域
1. 生态保护修复
草原严格保护基本草原,禁止随意调整用途,推行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
森林保护天然林和公益林,优化森林结构,提升生态功能。
河湖湿地保障生态流量,推进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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