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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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其他部门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
发布日期 2021-06-21
实施日期 2021-08-01
发布部门 应急管理部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20年12月28日应急管理部第39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黄 明
2021年6月21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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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pdf 【0.59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关键信息概览
【法规核心】
1. 适用范围已建成且投入使用的所有高层民用建筑(住宅建筑>27米,公共建筑>24米)
2. 生效时间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3. 管理原则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超100米建筑实行更严格管理)
【责任体系】
1. 责任主体
业主/使用人为第一责任人(单位法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
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机构管理
多产权建筑需明确统一管理人
2. 重点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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