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各省直管县(市)生态环境分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为实施好《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强化排污许可证作为对排污单位进行生态环境监管的主要依据,结合近期生态环境部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监督帮扶中发现的问题,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排污许可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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