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 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11/T 1268- -2015 《文化场馆能源消耗限额》,与DB11/T 1268- -2015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文化场馆合理用能指南”(见第2章,2015年版的第2章) ; -删除了术语和定义中的“电力能耗限额”、“供暖用天然气能耗限额”、“供暖用市政热力能耗限额”,增加了“约束值”、“基准值”、“引导值”(见第3章,2015年版的第3章) ; -修改了技术要求中的总体要求(见4.1, 2015年版的4.1),修改了“电力能耗限额”为“电耗定额”(见4.2,2015 年版的4.2) 、“ 供暖用天然气能耗限额”为“供暖天然气定额”(见4. 3, 2015年版的4.3)、“供暖用市政热力能耗限额”为“供暖外购热力定额”(见4. 4, 2015年版的4.4),增加了“单位建筑面积非供暖能耗定额”和“人均综合能耗定额”(见4.5,4.6); -修改了统计范围(见第5章,2015年版的第5章) ; -修改了计算方法中的“电力能耗量”为“电力消耗计算”(见6. 1, 2015年版的6.1)、“供暖用天然气能耗量”为“供暖天然气消耗计算”(见6.2, 2015 年版的6.2)、“ 供暖用市政热力能耗量”为“供暖外购热力消耗计算”,增加了“单位建筑面积非供暖能耗”和“人均综合能耗”计算方法(见6.4,, 6.5) : -修改了 节能管理与技术措施规定(见第7章,2015年版的第7章) ; -修改附录A“日均演出场次修正系数h计算方法”为“常用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见附录A, 2015年版附录A)。 本文件由北京市文化和教静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竞同创能源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京、贾春涛、李化、孙兴宝、王国平、张涛、高建芝、徐一丹、李瑞俊、魏彩莹、李琳琳、陈紫昂。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11/T 1268- 2015; -本次为第一 次修订。
本文件规定了文化场馆能源消耗定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技术措施。 本文件适用于剧场、音乐厅、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等文化场馆的能源消耗定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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