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要求,引导社会资本合理投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建设项目,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江西省2023年度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项目投资)引导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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