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济南市钢城区涉及氮氧化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解除区域限批的通知

浏览次数:246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鲁环评函[2020]4号
发布日期 2020-04-16
实施日期 2020-04-16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山东省济南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济南市钢城区涉及氮氧化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解除区域限批的通知.pdf 【0.19 M】 下载  |  查看
相关推荐
  • 济南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 济环字[2019]40号 (匹配度 0.738)
  •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类审批目录(2021年本) 济环字[2021]31号 (匹配度 0.660)
  • 关于简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匹配度 0.596)
猜你喜欢
  • 环境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3-2009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5-2009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 GB31572-2015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部令第16号
  •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