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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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鲁发改环资[2021]491号
发布日期 2021-06-19
实施日期 2021-06-2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山东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19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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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环资〔2021〕491号).pdf 【1.05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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