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根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0号)和《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长江江苏水域严禁非法采砂的决定》等规定,现就长江江苏水域禁止采砂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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