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委,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安徽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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