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佳、吴雪、朱启凤、杨艳、张英、张坚、支国强、杨育华、姚波、宋歌、洪昌海、郑金龙、和兰娣、闻睿。
本标准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环境监测的一般要求、处理环境监测、处置环境监测、信息记录、质量控制和报告等做出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的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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