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推进排污许可制度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和《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号)要求,结合不同行业环境影响特点,我部制定了淀粉等五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或意见建议,可以书面形式反馈我部,我部将适时对清单进行调整、完善。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12月23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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