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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江西柴桑小城门湖等6处省级湿地公园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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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批准设立6处省级湿地公园概览
批复内容
江西省人民政府同意设立以下6处省级湿地公园,明确其范围、面积及地理坐标:
1. 柴桑小城门湖(柴桑区)
• 面积:142.8公顷(湿地占比96.7%)
• 范围:小城门湖及周边绿地
2. 瑞昌安定湖(瑞昌市)
• 面积:192.65公顷(湿地占比87.2%)
• 范围:安定湖及周边水域、滩涂
3. 永修鹤田(永修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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