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化工、有色金属冶炼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提示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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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20-08-27
实施日期 2020-08-27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广东省东莞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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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信息概览
1. 执行范围
化工行业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
有色金属冶炼行业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2. 执行时间
2020年9月1日 起实施
3. 涉及标准
包括《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15项国家标准
4. 公告查询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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