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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水〔2021〕 号)珠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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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概览
1. 文件信息
• 文号:珠水〔2021〕10号
• 发布日期:2021年1月29日
• 施行日期:2021年3月1日(有效期5年)
• 适用范围:珠海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加固的水利工程(如水库、泵站、堤防等)。
2. 核心管理原则
• 分级负责: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分级监督。
• 责任主体: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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