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北京环境科学学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环境科学学会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生态环境评估与投诉中心、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鱼红霞、张建平、聂秀文、朱帅、钱靖华、姬瑛倩、刘彤、肖爱靖、高成杰、李金玉、陈禹桥
本文件给出了北京市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一般规定、工作程序、技术要点和编制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本文件不适用于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和工程发生重大变动但未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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