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湖北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湖北省长江水生态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驰、王煌、彭锋、华平、刘超、高明亚、周念来、吴凤燕、郭文慧、周颖、高猛、喻婷、罗楠、苗滕、沈来银、徐凯、柳红霞、郑珍珍、潘颖、贺俊、周发超、李亮、熊昱。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水利厅(归口单位),电话:027-87221666,邮箱:3941941@qq.com;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邮寄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起草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286号。
本文件规定了湖北省河湖健康评估原则、工作流程、指标体系、评估方法与赋分标准、权重赋予、分段分区及健康状况分类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域范围内河流和湖泊的健康状况评估。水库的健康状况评估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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